关于开展上海市高校“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1 浏览量:0

各高校:

为大力宣传国家和上海市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上海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2015年5-12月期间开展“助学·筑梦·铸人”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承办,上海师范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协办,请各高校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引导鼓励在校学生参与本次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学校可以有重点地组织选拔赛。对本次活动积极宣传、积极组织动员、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活动形式及作品要求

(一)高校学生微电影大赛

1.切合大赛主题的、反映高校受助大学生奋发自强、感恩圆梦、励志成才的事迹,符合大赛作品征集拍摄要求的作品。作品限原创,鼓励表现方式上的创新。作品可联合署名,联合创作。

2.微电影影片像素为320*240像素,可在手机媒体及移动媒体等新媒体中播放,主题明确、思想健康,具备叙事元素,题材不限,时长5-15分钟以内。

3.作品征集分四类:剧情作品、纪实作品、实验作品、影视动画短片

4.参赛作品以存储光盘形式提交,并在存储介质上标明参赛院校、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同时注明参赛作品的类别。

(二)高校宣传公益短片征集

1.所有作品主旨应反映健康的校园文化风尚,表现当代大学精神风貌,突出对国家或本校资助政策的宣传。

2.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原创,宣传片形式、题材不限,作品时长:2分钟以内。

3.参赛作品以存储光盘形式提交,作品光盘需一式两份,光盘内容为作品高画质数据文件(格式 限MPG、MOV、WMV、AVI),同时附上文学剧本、导演手记、创作感悟,电子版高像素剧照8张、主创人员生活照1张。

4.动画类作品除上述素材,请提供电子版分镜头、人设、场景设定等相关资料。

(三)高校学生宣传摄影大赛

1.参赛者本人可用手机或相机拍摄自己或自己的家庭在学习或生活中的瞬间,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讲诉关于自己、父母或家庭的梦想及缘由。

2.照片要求不小于1M,格式为JPG,同时参赛作品需提供10寸照片一张,并注明照片名称。

3.参赛作品以照片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

三、活动实施

2015年5月登录上海市学生资助网(http://xszz.scsa.org.cn)下载报名表。2015年10月15日前,各高校在本校范围内开展初赛进行校内选拔,每校微电影、公益短片可推荐一部、摄影作品可推荐1-2件参加全市评选。

各高校对推荐的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并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报送至市级参赛作品将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为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本次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2015年11月,经由评审委员会评审,选出微电影、公益宣传短片、摄影等优秀作品奖、优秀组织奖及若干单项奖。

2015年12月将举办优秀作品展播暨颁奖典礼。

四、参赛作品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高校学生微电影参赛作品

邮寄地址:上海师范大学谢晋影视艺术学院学生处(桂林路100号) 

联系人:张婉婉      021-64328852    邮编:200235

(二)公益宣传短片征集作品

邮寄地址: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学生处 (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联系人:陈佳        021-67822954    邮编:201620

(三)高校学生摄影参赛作品

邮寄地址: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 (延安西路900号)

联系人: 乔丽华     021-52133792    邮编:200052

电子邮箱:qiao_lihu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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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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