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上海生源赴外省市高校就读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额申请办法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4〕65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文件精神,为帮助被外省市高校录取的上海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本市提供了赴外省市高校学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简称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将于2024年1月20日开展2023-2024学年上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额集中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入学前具有本市户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外省市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申请办法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持申请材料于规定的集中受理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额正式申请手续。申请前请认真阅读“2023-2024学年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额申请须知”。(见附件)
三、集中受理时间及地址
集中受理时间:2024年1月20日09:30-15:30
集中受理地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
周边交通路线:224、909、43、763、166、946、703B等公交线路,地铁十二号线(桂林公园站)、地铁十五号线(桂林公园站)、地铁一号线(漕宝路站)
四、咨询电话:021-64822835
附件:2023-2024学年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额申请须知.docx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2024年1月11日